内蒙古自治区民委举办新修订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专题培训
以法为基 以语为桥——自治区民委举办新修订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专题培训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切实提升全区民委系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与履职能力,2月5日,自治区民委聚焦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全区民委系统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专题培训。此次培训采用“线上直播+线下主会场”相结合的模式,全区民委系统近500人同步参训。
培训邀请内蒙古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许晋作专题辅导。许晋教授以《巩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地位 保障新时代语言文字规范发展》为题,系统阐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国家属性,分析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语言文字法实施25年来我国社会语言生活发生的深刻变化、语言文字事业取得显著成就,以及面临的一些新情况、新挑战,重点从修法的必要性、语言文字法的主要内容、本次修法的变化亮点等三个方面,全面解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培训成效显著,参训干部一致表示,此次培训恰逢其时、内容务实,不仅显著提升了对新修订法律的知晓率、认同度与执行能力,更明晰了以语言相通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工作路径,增强了以法治思维推动民族地区语言文字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下一步,自治区民委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持续深化新修订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全方位融入各级主题宣讲、各种基层行专题活动,为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更加牢固的语言文字支撑。
来源:教育处
初审:布日玛
复审:丽艳
终审:阿拉塔
复核:阿拉塔
制作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地方语言文字研究应用中心(内蒙古民族团结杂志社)
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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